松原市中心医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2017-09-08 16:24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7]-395
一、招标条件
松原市中心医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已由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70830]-0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取暖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JLTXY-[2017]-395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采购预算:110万元
2.5货物需求:取暖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院内;
2.7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8质保期:2年
2.9售货服务:终身免费咨询服务。质保期内设备质量问题出现损坏免费更换部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具有燃气锅炉或燃气设备销售、售后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经验一项。
3.4投标人应提供检察行政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供应商是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国外锅炉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许可证明。
3.9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0然气锅炉一个品牌只允许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厂家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制造许可证或厂商授权委托书
(6) 检察行政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 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启君
地 址:松原市
电 话:3122148
邮政编码:1380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电 话:0431-81331333
邮政编码:1300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