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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17年冬季清洁采暖将“以气代煤”,还要补贴6800元!!
2017-07-03 16:38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到2017年10月底,完成晋中市所辖11个县(区、市)70个乡镇(办事处),309个村(社区),110834户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任务,完成清洁采暖面积775.68万平方米,减少燃煤44.3万吨。
  
  实施区域
  
  榆次区:5个乡镇(张庆乡、修文镇、郭家堡乡、东赵乡、乌金山镇),19个村,10811户。
  
  介休市:6个乡镇,2个办事处(义堂镇、绵山镇、城关乡、宋古乡、张兰镇、连福镇、西关办事处、西南办事处)26个村(社区),20000户。
  
  灵石县:5个乡镇(两渡镇、翠峰镇、静升镇、马河乡、王禹乡),25个村,10017户。
  
  平遥县:古城内及8个乡镇(古城内、古陶镇、岳壁乡、中都乡、南镇乡、段村镇、襄垣乡、卜宜乡、洪善镇)26个村,20000户。
  
  祁 县:6个乡镇,4个办事处(昭馀镇、城赵镇、东关镇、西六支乡、古县镇、贾令镇、昌源城区、丹枫城区、麓台城区、开发区),43个村(社区),10000户。
  
  太谷县:1个乡镇,3个办事处(明星镇、北城区、白塔区、南城区),20村10000户。
  
  寿阳县:11个乡镇,1个管委会(朝阳镇、南燕竹镇、宗艾镇、温家庄乡、平头镇、景尚乡、上湖乡、松塔镇、解愁乡、西洛镇、平舒乡、丹凤管委会)30个村,8000户。
  
  昔阳县:1个办事处,2个乡镇(城区办事处、大寨镇、乐平镇)16个村(社区),8000户。
  
  和顺县:1个办事处,1个乡镇(城区管委会、义兴镇),14个村,3000户。
  
  左权县:10个乡镇(辽阳镇、龙泉乡、寒王乡、羊角乡、拐儿镇、芹泉镇、麻田镇、石匣乡、粟城乡、桐峪镇)72个村,8000户。
  
  榆社县:1 个乡镇,1个办事处(箕城镇、城管委),18个村(社区),3000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改造任务及入户调查情况,对列入任务清单村庄(社区)的改造方式、户数等在总任务不变的条件下进行调整。鼓励各县(区、市)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力争早日实现辖区内“清洁采暖全覆盖,燃料煤炭全清零”。
  
  任务分工
  
  (一)“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的供气企业必须主体合法,依法合规经营,持有《燃气经营许可》,具有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以气代煤”供热改造采用管道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为辅,最终实现“以气代煤”管网全覆盖。改造方式以单户采暖为主(可同时实现采暖、炊事),供暖设备主要采用壁挂炉的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燃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以集中供热的方式进行。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鼓励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鼓励尝试国内外先进清洁采暖技术,利用太阳能、液化石油气(LPG)、沼气、煤层气、地源热、空气热等清洁能源进行居民供热改造,逐步拓宽清洁能源供热领域,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清洁能源供热体系。利用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改造的居民户数可计算为“以气代煤”改造任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除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规管局、环保局、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逐步扩大“禁煤区”
  
  所有完成清洁采暖改造的农村(社区)要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原煤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墙体节能改造
  
  为保证冬季清洁采暖效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无保温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补贴政策
  
  (一)燃气价格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给与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补贴。燃气价格补贴政策暂定三年(2017年12月—2019年12月),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具体标准如下:
  
  对居民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0立方米。
  
  (二)用户改造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等清洁供热方式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一次性给予工程实施企业改造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居民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补贴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具体补贴程序及方式由县级自行制定。改造补贴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庭院(房屋)以外配套输气(供热)管网、供气站建设改造费用由供气企业、供热公司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按每户补贴6800元计算(户内采暖设备4000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2800元)。
  
  (三)补贴发放程序
  
  各县(区、市)完成“以气代煤”改造工程后,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造户数和清洁取暖方式进行认定,并出具任务完成认定文件。市审计局同时对采暖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财政局根据任务完成认定文件核实的改造户数及审计部门审计报告,按照补贴标准一次性将市级补贴资金下拨各县(区、市)财政专户,由县(区、市)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工程实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企业认真做好工程实施的配合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建设相关准备工作。
  
  6月30日—10月7日完成工程实施工作,具备通气条件。
  
  10月8日—10月20日前完成工程验收。
  
  10月21日—12月31日,发放补贴资金。
 
晋中市2017年冬季清洁采暖将“以气代煤”,还要补贴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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