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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六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19-01-09 14:47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1.空气质量的年际变化(包括6项污染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

2018年六安开发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1%;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2%;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3%;臭氧日最八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

2018年开发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57天,超标天数92天,无效天数1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6%,同比上升了2.93%,其中超标天数中重污染天气0天,比例为0,同比下降了100%。

2.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情况。

无。

(二)大气重污染过程分析

1.重污染过程时间和范围。

按照《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六大气组〔2018〕4号)的要求,开发区从2018年11月8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于2018年11月13日14时解除;按照《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六大气组〔2018〕6号)的要求,开发区从2018年11月2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于2018年12月4日18时解除;按照《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六大气组〔2018〕6号)的要求,开发区从2018年12月21日1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于2018年12月24日10时解除;并按照省大气办要求,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底,对区内企业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停限产措施。

2.大气污染物浓度峰值。

2018年1月1日到目前为止,PM10最高峰403ug/m3,PM2.5最高峰250ug/m3。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以《实施方案》和“六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中主要工作和任务要求为重点,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责任落实、计划制定、政策出台、监督管理等),同时还要检查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完成情况。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包括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化工园区整治)。

通过“园中园”“厂中厂”管理办法已关闭、搬迁、整改产业结构差及重污染企业十余家。

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将部分重污染、低科技含量的企业如煤厂、石材加工厂、标牌制作公司(含喷漆)搬迁、关闭。

3.“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为切实解决开发区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东七路沿线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包保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开发区“三重两上”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建立环境监管包保责任制。按照完善规范一批、处罚教育一批、取缔关闭一批三种模式,持续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21个园中园已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108家,签订环评报告表协议18家,取得环评批复13家,通过“三同时”验收16家,与环评公司签订环评协议20家,取缔关停企业36家,报市环保局立案处罚13起,移送行政拘留1起,处罚金额237万元。

4.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

排放量大的喷漆、注塑、胶印等行业实行voc治理提标升级,喷漆行业特别是钢构和汽车维修行业要严格使用专用密闭喷漆房,并有效开展废气收集,实行有组织排放,确保达标排放。注塑和胶印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要安装收集效果好的集气罩,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确保有组织达标排放。

5.排污许可证核发。

无。

6.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燃煤电厂和钢铁行业抄底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业炉窑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

2018年开发区康泰玻业、荣泰玻璃新建干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目前已建成投运。对伟宏钢构、惠风汽车等企业提出配套喷漆处理设施的要求,着重对企业排放的VOCs加强管控,对明都电力线缆、中财管道、立康杀虫等企业提出配套VOCs收集处理设施的要求,目前都已完成。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开发区严格执行能源消耗“双控”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区内蓝翔玻璃、康泰玻业等重点能耗大户能源消耗调度,严控散煤消费,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283吨标煤/万元,较上年下降17.5%。

2.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开发区成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展开工作推动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及时将管委关于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告下发到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要求所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间节点完成淘汰工作;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锅炉,检验机构不得给予检验,淘汰过程中针对锅炉已经超期未检的情况,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企业及时停止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予以查封。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等)。

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期间,开发区工商质监分局积极与区内集中供热和新奥燃气两家沟通联系,协调企业的供气、供热情况。通过多头保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无。

(三)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调整货物运输结构(铁路货运比例提高、重点项目建设、多式联运建设等)。

无。

2.车船结构升级(新能源汽车推广、淘汰老旧车等)。

无。

3.油品质量升级(供应国六汽柴油等)。

无。

4.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及联网数据传输、遥感监测设施建设联网、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用车环保达标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

无。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无。

2.扬尘综合治理。

(1)、道路扬尘治理

一是强化治理。城管综合执法局抽调2人专人专门负责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全年道路洒水11万吨。

二是精细治理。制定并实施“水洗开发区”工作方案,组织9台洒水车、4台洗扫车、1台多功能抑尘车全区域全时段洒水、喷雾降尘。

三是增加经费。为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管委在原洒水标准基础上,增加专项经费15.78万元,保障扬尘治理工作做实、有效。

(2)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2018年开发区东城建管处全年监督工程92项,单体工程262个(其中:房建80项,单体250个,面积:242万平米,造价:46.13亿元;市政:12项,造价:3.3亿元)。全年共对所辖施工项目进行了5次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停工通知27份。所有项目由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单位复查合格。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成立扬尘防治工作组,施工单位成立扬尘防治领导组,落实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二是具体防治措施。建筑围挡结合文明创城要求,商业项目全封闭围挡高4米,其他项目全封闭围挡高2.5米;物料堆放,松散砂石、裸土用绿网覆盖,木料、钢筋用防雨布覆盖,归类整齐堆放;出入车辆,设置洗车池、自动清洗设备;场地道路全部砼硬化;渣土运输采用智能车辆封闭运输;土石方开挖实行湿法作业;围挡、道路、场地、主体全部实行喷淋设备,夏季每天不少于5次使用喷淋降尘,其他季节每天不少于4次使用喷淋降尘。

三是监督管理。东城建管处成立了扬尘污染治理领导组,每月处领导带队进行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查。监督一科、二科扬尘监督常态化,纳入日常监管。

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为切实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城管局与村居委密切配合,共同组成禁烧工作组督查和指导各村进行秸秆的储运、还田、利用等工作。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目前有8个行政村,均纳入2018年秸秆禁烧区,农业耕种面积3.4万亩,主要种植油菜、水稻和小麦,秸秆量约7000吨,其中3.4万亩被5户种粮大户承包近1.5万亩,秸秆量占全区的70%以上。农作物收获季节,种植大户租用农用机械和招聘群众进行收割。

(二)主要措施

(1)、高度重视,城管局成立了禁烧工作领导组,城管局副局长徐剑任组长,牵头负责禁烧工作落实。

(2)、禁烧工作以村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长、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开发区城管局负责建成区垃圾禁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开发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用条幅、标语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开发区环保办每周两次将禁烧工作情况用短信形式通知村干部和种植大户。

(4)、加强巡查、检查、督查,开发区环保办、城管、社会发展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督查组下到各个村,进到每个种植大户家,指导督促进行秸秆还田等工作,环保办设立了举报电话,力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5)、开发区城管局在农作物收割期始终将违法建设巡查和秸秆禁烧巡查结合在一起,发现秸秆焚烧,第一时间通知所在村书记,并上报管委、环保办主管部门。开发区城管局还建立了和各个村的联系卡,有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及时处置。同时,城管局对道路保洁公司及环卫工人加强了宣传与教育,禁止焚烧建成区内树木、树叶与各种垃圾,保证道路清洁,空气清新。另外,结合“三线三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区内淠史杭总干渠、杭淠干渠租用民船、船工和环卫工人对水面垃圾进行了打捞与清运。

(6)、秋粮收割期市城管局、管委领导、区环保办、区城管局多次组织禁烧检查,重点督查城北高速沿线的中心、新井、双桥、立新四个村和5个种粮大户。防止秋粮收割期间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7)、2018年度,开发区城管局共巡查发现7处火点(黄堰村1处、大桥畈村1处、百胜社区1处、杭淠湾社区1处、皋陶社区1处),各火点均已及时扑灭。

4.氨排放控制。

一是对区内养殖场户进行摸底登记,并要求不达标养殖场户进行治理。集中攻坚,完成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新井村9家养猪场关闭工作,兑现养殖户补偿资金1544790元。

二是如期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和平村姚大庄组姚依德养羊场强拆关闭、安徽大众投资有限公司养鹿场按期搬迁等包保任务。

5.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根据《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限放办应从安监、城管、规划、建管、民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由于种种原因各成员单位无法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办公,为确保开发区限放工作在扩大限放区域、缩短可燃放时间的情况下取得实效,公安分局不得不靠主动承担起全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巡查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巡查,有效制止违规燃放苗头5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处理违法人员9名。

为进一步巩固开发区限放工作成效,经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王燊审批同意,自2018年6月1日起,公安分局负责每天安排6名警力(其中当天带班局领导、带班长不参与限放巡查),分3组,每组2人,在禁止燃放时间段对全区禁止燃放区域进行巡查。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建设、区域应急联动等)。

及时传达市大气办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要求企业落实相关停限产措施。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重点区域秋冬季错峰生产等)。

2018年开发区按照市大气办要求,制定了重污染天气蓝色、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并制定了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

(六)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

1.资金投入。

无。

2.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区县监测点位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等)。

2018年开发区新建降尘点一个。

3.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

无。

(七)落实各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以来,工委、管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两委会”共研究环保议题10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6次,开展环保专题教育学习4次。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工委第一书记、管委主任王琦为主任的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具体部门职责。出台了《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转发了《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2.强化信息公开。

(一)曝光企业违法行为。开发区环保办利用2次全区环保大会的平台,编制《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PPT》,利用多媒体自曝家丑,集中曝光开发区企业存在的大气、水和危废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曝光被是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的企业名称、违法行为和处罚金额,使开发区众多企业受到触动,效果明显。

(二)组织企业参加培训。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等新媒体发送国家、省、市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中央环保督察追责情况,引导企业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开展环保知识学习;邀请省环保专家,开办经开区大讲堂环保专题培训,围绕环境保护的当前形势、企业环境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三)加强日常信息宣传。日常工作要求环保办工作人员对开展的工作、检查的情况和企业存在的问题实时在环保微信群里发送图片和文字资料;鼓励大家积极在各类网站、报刊上发送环保工作信息。截止目前,共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表信息50多篇,其中《让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被《皖西日报》刊载。

3.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今年的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6月5日上午,开发区环保办在世纪景园小区附近开展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管委各相关部门参加,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展示环保成就图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绿色发展、文明创建等工作成果。下午我办组织开发区中学生代表到东城污水处理厂,学习了解污水处理方面相关环保知识,切身体会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环保意识。

三、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

开发区出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闲置厂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要求开发区内企业全部要求办理环评手续,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直至改正或关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区内企业VOC治理资金缺口大,进度缓慢。

2、存在的困难:(1)因原先环评对VOC管控未作要求,现在在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下,实施改造比较困难;(2)改造资金较大;(3)国家无VOC排放标准。

3、建议:加大对实施VOC改造企业的资金补助。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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