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划定高污染禁燃区
2017-01-19 09:46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1月11日,市政府发布《通告》,划定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禁燃区范围为:东以东外环与常横线交汇处沿东外环至东外环与马柏大道交汇处为界,南以东外环与马柏大道交汇处沿太乙大道至太乙大道与西外环交汇处为界,西以太乙大道与西外环交汇处沿西外环、巨宁大道至巨宁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为界,北以巨宁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沿107国道、常横线至常横线与东外环交汇处为界,东、南、西、北四界向外延伸300米形成的环形区域为禁燃区。
据介绍,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已建成各类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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