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网锅炉网
康丹森全预混冷凝锅炉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综合资讯 >

黑龙江双鸭山市发布2018年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2018-10-11 18:11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日前,双鸭山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双鸭山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2018〕22号)、《黑龙江省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黑环函〔2018〕244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双政规〔2016〕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大气十条”任务的收尾核查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8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018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达标天数329天,达标比例90%以上;PM10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3%,达到6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0.4%,达到38.5微克/立方米。除颗粒物外,其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最终指标以省环保厅下达任务目标为准)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截至2018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累计达到省政府下达“十三五”整体目标的90%和83%;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环境统计基数的基础上,下降比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低于9%和10%。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切实减轻燃煤污染
 
  1.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的通知》(双气联办〔2018〕10号),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城市建成区内停产、拆除、改为使用生物质燃料的锅炉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边缘区域是否存在违规新建、遗漏、淘汰不彻底的燃煤小锅炉,对淘汰不彻底、遗漏、“复燃”锅炉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形成淘汰工作台账,按计划推进淘汰工作。现有“清零”行动确定的28台燃煤小锅炉,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淘汰“清零”工作,并严格按照“一炉一档”的要求,建立淘汰锅炉档案备查。筹划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加快热网建设和改造进度,不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和集中供热比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热源、汽源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启动蓝天保卫战“燃煤锅炉淘汰”专项行动。按照省环保厅《黑龙江省燃煤设施淘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启动县(区)级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灶炉等燃煤设施、储粮燃煤烘干设备淘汰工作。各县(区)要统筹好淘汰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现状,建立燃煤锅炉淘汰清单,制作淘汰具体方案,并研究制定锅炉淘汰补贴政策。2018年底前率先淘汰一批污染程度大、居民反响强烈的燃煤设施。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推进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各县(区)和重点锅炉使用单位,要对辖区和管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不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关于环保部约谈反馈我市锅炉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双气联办〔2018〕8号)涉及的锅炉,今年供暖季前必须完成治理工作。市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保留燃煤锅炉的监管,具备安装条件的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锅炉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按日计罚,督促企业、业主早日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工信委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TAG:

锅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