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卧牛吐镇中学校锅炉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卧牛吐镇中学校锅炉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MGK2016-010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标段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资格性检查);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齐齐哈尔市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2.3.6项目相关其它商务要求(符合性检查);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以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大学生创新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6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齐齐哈尔市
7、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9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采购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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