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监理招标
2017-02-27 16:33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2×58MW)超低排放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工程名称: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2×58MW)超低排放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LJZCZ2016-074#-2
计划投资:约58万元。
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利津县第二热源厂。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项目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的企业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7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615713181405369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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