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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标公告采购招
2017-07-06 16:35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采购人(采购项目业主)为 :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供应商。
  
  2.采购招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淇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
  
  2.2采购招标编号:JTZB-2017-0704
  
  2.3供应商注册地址:淇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5采购总金额:312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560万元)
  
  2.6供应商选定数量:
  
  本次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过专家评委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大于3家少于5家则选取2家,多于5家(含)则选取3家。
  
  2.7供应商服务方式:按照淇县发改委《淇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办法》文件履行全部义务和权力。
  
  2.8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项目基本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告前在淇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在淇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和售后服务网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淇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发布产品。
  
  3.7.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淇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设备(燃气灶/壁挂炉/电炊具/电采暖炉等产品)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在有效承保期内)
  
  3.7.3.供应商需提供所经销《淇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发布产品制造商的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4.供应商所投燃气用具、电炊具、电采暖《淇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等产品及配套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3.7.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查询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7.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7.有足够的垫付资金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开标前的资金资信证明100万元及以上数额)。
  
  4.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6日 - 2017年7月1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费用(如不按时交纳文件费用,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15时00分截止。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鹤壁市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路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92--72315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2-2133881   15839211852
  
  电子邮箱:hbjtzb@126.com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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