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7 09:31 锅炉网 www.guolu360.cn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Y-BF2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猛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07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联系方式:张帆155099122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猛0991460773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委托,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采购预算:712212.81元
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基本要求、参数、数量 |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电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1T电锅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
详招标文件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并满足下列资质及证书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4、锅炉制造厂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类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3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3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6 日至2017年 7 月 12 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除外)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生产商还须携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还须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生产商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资料原件验证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前来报名及获取标书。(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
3、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团结路金疆大厦5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联 系 人:张帆 联系电话:155099122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331526226@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人:杨猛 联系电话:18899517090 0991-460773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并满足下列资质及证书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2.4、锅炉制造厂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类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3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3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2212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0:0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生产商还须携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还须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生产商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资料原件验证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前来报名及获取标书。(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团结路金疆大厦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