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锅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锅炉设备采购;
2.2招标人: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
2.3招标编号:ZLZX招【2018】405号;
2.4供货期:5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具有常压燃气锅炉生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文件;
4.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最后一次社保证明明细及发票、纳税证明(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同类型业绩(以供货合同及银行结算凭证为准)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5时00分,投标地点为山西太原市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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