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京南郊星红仓储中心锅炉煤改气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南郊星红仓储中心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南郊星红仓储中心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2台燃气热水锅炉 (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南郊星红仓储中心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南郊星红仓储中心锅炉煤改气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锅炉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
2.2 合同估算价 约137 (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
2.4计划供货周期 33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6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独立法人资格;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
(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4)锅炉设备销售资格;(如厂家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5) 厂家的唯一授权;(如厂家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01 (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厂家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中华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如厂家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
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0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8 月 24 日 13 时 00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01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文章来源:第一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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